2007年2月21日星期三

》用法律平衡“传统”--------遏制烟花燃放量(待续)[王升/文]


[王升/文]
.大国崛起之比较
唐代的方士利用炼丹的土方,机缘巧合地促成了中国伟大的四大古发明之火药,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乃至世界史上的莫大功绩。
原本,为此,我们每个中华儿女都应该引以为豪,然自古到今,凡火药之成就留给后人的无不是烟花鞭炮等浮夸之物,火药不仅不能给社会带来进步,反而匿在狭小夹缝中,若无世处。
回至13世纪的中国,不仅有蒙古铁骑,而且蒙古人还黯熟火器,素以利用火炮攻城夺地而驰骋于欧亚大陆之间。此后,中国的火药技术在明清两朝的闭关锁国思想方针政策下似乎已达到顶峰,硬是没了发展之余,却给欧洲提供了发展的时间和机会。此时的欧洲,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和资产阶级改革及宗教革新的浪潮中,当时除中医之外,其他先进的技术在洋人手里得到了发展和巩固,如英国的伊利莎白时代,沙俄的彼得大帝时代,法国的路易十四时代等等皆为当时之盛世。
洋人(中国人对外国人的统称,有时也作贬称“洋夷”分东洋和西洋),之所以有个“洋”字,并非随意喊叫出来的,“洋”的中文是“大海”之意,唤欧人为“西洋人”,是有根源的。洋人的根源即与海洋有关,对此,我国的四大发明都着实作出巨大的贡献,如东汉的造纸术使洋人知其海外,大大提高了知识的传播,改革了以羊皮做书的历史;北宋的印刷术又使之懂其海外,进一步加快了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速度;指南针更使之越洋观其海外,新大陆的发现之举以远远超越了郑和以炫耀为动机的西洋七行;而最后,也是最关键性的,铸造大国崛起的乃是火药的使用,使其欧洲国家的海洋军事一跃前列,直接主导后来的瓜分世界版图的雄心壮志。
以上所述等等虽只是冰山一角,但我国已是望尘莫及了!然而回顾我国历史,有关火药科学的记载除戚继光抗倭时有过自制火器之外寥寥无几.据史书记载清代康熙帝平三蕃所用过的红衣大炮就是当时先进的西洋武器之一。且,如明嘉靖,清雍正二帝都记载有炼丹以度长寿之事。显然,一种发明在欧洲和中国显作两种所用,洋人用之使强国,国人用之仍乃硫硝粉末而已。
及上所因。自13世纪尔后数百余年间,特别是明清两代,中国火药的发展非但止而不前,反使其非用以正途而娱戏于鬼神迷信(新年放鞭炮的一种说法是用火药做的爆炸物吓去恶鬼,迎来吉神)。继至中国近代,另一种“中国式的炮”终于在民间兴起,不知不觉成为了我煌煌大国的历史传统,这个传统果实即是-----“鞭炮”.这个鞭炮,了不得:燃放声音极响,且往往是齐放;放后的空气硝烟弥漫,数天未能净散;再且价格高昂,又时存危险,春节十天下来,举国齐放鞭炮烟花,宛如全国经历了一场战争一般,这些累累劣迹还不算为过;有甚者三:一.化学污染,对人体不利,二.噪音污染,对城市不利,三.危险系数大,对生命财产不利。毛主席写道"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要是污染了我们世代赖以生存的环境,那就不是给子孙后代种树,而是豪不留情地砍腰(大气是地球的肾脏)了!有道是,说一套,做一套,到今还是岁岁年年的传承,花花绿绿的改进,慷慷慨慨的购买,大大方方的燃放,以至于现今及后世的重重危害而不顾-----不!法律可以使其平衡.

5 条评论:

匿名 说...

燃放烟花是不好的,我不喜欢,但是似乎国家是有法律规定的

匿名 说...

国家是有法律规定,但是规定的太不合人性化了,没有到点子上,应当为以后的环境考虑了!

匿名 说...

我就最不喜欢放鞭炮了,我家里就买了很多,但是我不放的,一般都是办企业的买去放,图吉利嘛

匿名 说...

我叫你们谈谈有关法律上的问题,不是谈家常

匿名 说...

鞭炮?
放个开心热闹吗···
大家图个喜庆··

要是没有鞭炮
现在就更加没有过年的味道了··
硫磺对大气的影响有限吧··

而且鞭炮和骑车尾气
工业废气相比
它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
如果说从大气污染来说··
谈论鞭炮的影响实在是有点过了···
这个太次了····
没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