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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5日星期四
2007年4月4日星期三
2007年4月2日星期一
》茶余饭后漫谈“最牛钉子户” [王升/文]
[王升/文]
“‘钉子户’,既然是钉子,再怎么钉,早晚会被拔掉的或是自行脱落。”
“‘牛’,你再怎么牛也拗不过国家的政策!”
“到底谁对谁错又关《物权法》什么事情?还没有颁布呢,无朔及力!”
“可能是有人阻止建房,而故意在《物权法》上作文章,要不就是有人在反对《物权法》,百般阻挠改革的步伐,故意拿《物权法》来说事。不然吴苹的身份为何如此神秘莫测。”
——本人如是想......。
前几日,与人谈起关于“钉子户”的事情。交谈之前,我首先是以上的三个想法,可以说我有些刻薄,脑精不正常,很多人却不以为然,这也是预料得到的。
某些人士是站在“私权至上”的理想状态的。可能是我太唐突。为什么这么快便肯定它是“理想状态”,似乎打入地狱死囚,大有些让人觉得如此乳臭未干之徒也敢此言乎!
凡谈及“私权”问题,本来就政治敏感度强,天字号的,更不必言“过分私权”。
原因有下。在此种局面——关于“拆迁的政策”上,综观欧美有较强民主意识的发达国家也不会在此问题上绝对崇尚“私权至上”,绝对崇尚就等于“过分私权”,如美国等全民兵役制的国家,百姓逃役是犯法,要受到制裁,原理也是公利大于私利。而现在中国不是征兵,而是征民房,其道理是相同之处的。既如此,至少照目前的中国是绝对不会公私平座的,将来也未知可也;除非是淘汰过浓的政治性,或废之亦或新释马克思主义法学之“法的概念”——“法是统治阶级制定的,用来维护统治为目的的,并运用暴力机构等强制力维护并实施及贯策的,要求被统治阶级服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但这不可能,我们必须高举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辨证观和历史唯物观为法学的方法论,是最科学的!也有人士认为,本着《物权法》的即将颁布,就说明私权地位的上升,国家对私有财产的重视及认可。如,《物权法草案》<以下称草案> 中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的财产。”
可要清晰一点,所有的私有财产,只要是钢筋混凝土搭建的房屋就逃不出不动产范畴,就永远不可能“完全绝对”的私有化,人本化。因为,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一起发展为基础。虽然我国早已脱离计划经济,但如“拆迁”问题本就是社会化问题,也是基础问题,最高层次的问题,国家势必为之干预,所谓政府的“有形之手”,宏调只是其量上的适度和时间的适宜罢了。
一般而论,房屋是将一个“盖子”盖住地面的一个四方体,共有六个基本面,其中一个称基面,也就是地基Base,地基是国有的,国家是土地的主人,土地是公共财产,不得私有!个人,集体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和国家的授权之下才能取得使用权和转让使用权的权利,这和一般的物是不同的,从而也不具有一般的物权性,如《草案》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而房屋其它的五个面则是私有财产,属于个人或集体自己,具有物权的两个最基本的性质,一个是自物权性质,即对世性,一个是不完全物权性质,即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具有债权的成分,如《草案》地四十五条规定<略>。
照此而言,吴萍/杨武一家岂不在造次《物权法》的性质!?
依本人观点,房屋的拆与不拆是行政法律关系,而拆后的政府补偿却极有可能是民事法律关系,即有涉于物权法。据报道称,房屋的承建商/开发商都是国企或是国家控股的企业联合承办/开发,履行政府委托的业务,实为行政代理人,拆迁户即行政相对人。而且承办的是旧城改造项目,是一拖就是十几年的“棚户危房清理项目”。有人认为建商场就不算是为了公共利益的话,那就实在把公共利益看得太狭窄,难道只能是建公园和公厕才算公共利益?非也,建商场是活跃经济,是当今市场经济体制的立国之本,国即公也;而棚户改造是既为百姓考虑又为城市的市容着想,何“公”不有乎?
在公法原理中,有一条是最基本的,也是宪法的宗旨,即私利与公利在冲突之下,公利优先于私利。无可厚非,世界公认如此。
再看政府和开发商的相应补偿。吴苹坚持拥护私权至上,其实是贬低私权,将其极端化。私法范畴中的民法有一个等价有偿原则,即准确估价或作价之后交换物品的原则。房屋是商品,开发商通过政府的审批而承办拆迁业务,其实是下放身份为民事主体,但有具有行政代理的关系。双重身份履行双重业务,承担双重的责任,其中一项就是拆迁合同和补偿条款。如,《草案》第四十九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如九十年代初,上海市为了整治苏州河,也不是强行迁移了几万户家庭和上千家国企和民企,但是,上海市民没有怨言,除了有效的配合拆迁之外,更多的是申明大义,这和各地区百姓的的意识,以及政府和百姓之间的和谐相处,荣辱共进是分不开的。而上海政府也尽最大力通过规划重建小区和工业区的形式,能够使百姓及早就业,生产,补偿人民的损失,官民协调可谓百无一疏呀,这就叫作“to the best of the Genernments' ability”。
且问吴苹/杨武一家,你们可曾想过,除你一家之外,其他所有拆迁户毫无异议的响应拆迁,所以你一家已可造成极其不平等的社会倾向;这还不算,和政府商家喊价为未尝不可,但是你们是拖延了工期,有多少工人等着开工吃饭;有多少商户等着及早建造,驻入营业;有多少股民盯着地产商的行为对一支股票的波动;以及一系列的派生问题!只为你拖一日就是极大的损失,这个损失比起你的房子来千倍万倍,你来赔还是谁来赔?更不必言,你大大妨害政府执行公务,法院执行法务!要是全国掀起千个万个东施效颦,那改革还能继续吗?
吴苹——你说你是法治,我看你是顽固,无视法律......。
2007年3月31日星期六
》我学英文的方法 [张五常/文]
王升按——这篇文章是五常教授谈学习英文的感受和精髓,值得我们广大中国英文爱好者和英语学习者拜读。
十八年前我写了一篇题为《学英文的方法》的文章,被某英文老师见到,指我所言不依常规,不应捞过界,我不便发表。后来一些学子听到有该文的存在,多次要求发表,但文稿失去了,没有再写。今天国内的学子再三要求,我想,不要管英文老师吧。为免被骂,题目加上一个「我」字。不是说无师自通,而是说我学英文的方法是自己发明的。说是自己发明,其实因为是中国人而发明。文字上,中文与英文是完全两回事。欧西的文字起于拉丁,是同宗,不能说是完全两回事。因此,炎黄子孙学英文的方法应该与欧西老外学英文的方法不同。当年我想出的学英文的方法,是集中于中文与英文的重要的不同之处入手。这里提出的是学写英文的方法,不是学讲英文的方法。自己的耳朵有问题,「讲」不足以教也。这里要谈的也不是考英文的方法。后者同学们要拜国内的新东方为师。我认识新东方的老板,欣赏他对学子的贡献。然而,写、讲、考是三回不同的事,各有各的学习佳法。这里要说的是中国人学写英文的方法,千万不要搞错。学写,中文与英文有三处重要不同:字汇(vocabulary)、动词(verb)、造句(sentence structure)。让我在这三项上说说吧。记住,我的建议是从中、英的不同之处入手。读书学字汇英文难学主要是因为字汇难学。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英文的字汇多。以一个知识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两倍,而翻译出来一个英文字大约译为两个中文字。中文是以单音字砌成的,以单字砌出变化,但很多英文字的单字是以字根砌成的。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类)不多。字汇多的表达能力比较强,比较容易达意,但学起来就远为困难了。一九六七年我认识了夏理?庄逊,那位以文笔流畅而发表文章最多的经济学者。我问他:「夏理,怎样学好写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响应:「学字汇,学字汇!」其它什么也不说。这是英语文章高手的经验之谈了。中国人学英文字汇的第二个困难,是除了名词外,英文字一般没有毫无差别的中文对译。例如,名词apple译作苹果是绝对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样译呢?这些都代表「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别很大。我们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么。字汇多,无论形容词还是动词,英文看似是同义的字有微妙的差别,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译中,译出来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谓。除了名词,英文字大都要靠意会的。试举一个英文字汇的微妙差别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个读生物的外甥(今天是大名家了),写博士论文,其中两个实验的结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试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来形容,都不称意。跑来问我这个舅父,我细读上文下理,建议用in the neighborhood,恰当。第三个学英文字汇的困难,一般来说,是懂得一个字的解法与懂得怎样用一个字,是两回事。这与中文截然不同。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英文是除了名词,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样用不算是懂。是的,你去考什么TOEFL、SAT、GRE等试,英文字汇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象样的英文也写不出来。我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很简单,但要先假设你有香港英文中五毕业的水平,或TOEFL试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方法如下:(一)准备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要平装,小的,轻的,但字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注释。如果是精装的,翻阅太重,要把硬封面剪掉。这是因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够快或不舒畅你就不愿意多翻。(二)找几本你有兴趣读的项目的书,要英文写得很好的。这选书十分重要,你要多问朋友或英文老师来协助你的选择。以每页大约五百字算(也要选字大的版本),要选两三本,加起来大约六百页。(三)坐下来读书,一页一页地读下去,每个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千万不要以为一个字你惯见,以为是懂就不查。凡是稍有疑问的都要查,一丝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个字在一句之内的解法。不要骗自己。(四)先查英语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英中字典是英语字典不能尽释所疑才用的。(五)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一个字查一次通常不会记得,再见该字时,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样的字出现一次查一次。一般来说,查三至五次可以记清楚而又学懂一个字。(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声读出来。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读,只朗读查过字典的。这是为什么有好的拼音注释字典重要。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是学字的解法时一起学怎样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内往往有不同的意会,所以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不要把字意固定下来,一个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现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该字再出现时你不用再查为止。我自己的经验,是这种彻底以明白文字内容为准则的查字的学字汇方法,开始时每页有二十多个字要查,要用上个多小时才读完一页,但进境非常快。大约读了一百页,每页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个,到了二百页,每页只要查三几个。大约四百页要查的字近于零,而六百页就毕业了。依照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赋与记忆力是中等的话,我的估计是四百个小时可以毕业。每天集中地读读查查两个小时,不要多。记住,名词不论,学英文字汇不是学中文的译法,而是学英文本身的意会。主要是学一个字怎样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这是中国人学英文的一个重点,算是一个关键了。再转谈中国人学英文动词与造句的方法,比较困难了。不是比较难学,而是比较不容易说得够详尽清楚。数之不尽的书籍教英文怎样用动词与怎样造句,是教老外怎样学的。很多很好的书籍可以参考,尤其是牛顿大学与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经典规范。我特别喜欢的是E. P. White的一本名为《Elements of Style》的小书,三十多年前再三读之,获益良多。我没有资格与这些专家的经典之作一比高下。虽然这些经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黄子孙也应该读。我要说的是限于因为中、英截然不同,炎黄子孙学英文动词与造句有特别的困难,因而集中在两个不同文化的动词与造句的不同重点下笔。集中于重要的不同点,主要是协助懂得或善于写中文的转写英文转得比较容易。两个简化学动词中文的动词,字的本身没有时间性。我们要以附加字——曾、将、了等——来表达过去或将来。英文动词,字的本身有时间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 tense——变化多了,使一些书本说英文的动词时态(tense)有九个或十二个。太复杂了。作为中国人,我学英文动词想出两个简化。其一是英文动词有过去,有现在,但没有将来。例如will与would、shall与should、may与might、can与could等,都是现在或过去,没有「将来」的。英语用动词是:现在说将来是现在,过去说将来是过去。用英文动词,首先要决定的是说现在(present)、过去(past),还是「无所谓,二者皆可」。现在就用现在式,过去就用过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择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选现在式是选了不变,选过去式也是选了不变,不可转来转去。这是说,二者皆可的,选其一之后,要stay in one tense。这是作文章引言或结论时的最佳处理,通常选简单现在式较简单过去式优胜。除了现在或过去,英文动词有三类时态:简单(simple)、继续(continuous)与完成(perfect)。愚见以为,中国人写英文不要花拳绣腿,卖弄技巧,动词以简单为妙。可用简单现在(simple present,如I go)或简单过去(simple past,如I went),用之可也。事实上,简单动态的文字最有力,虽然有时「继续」与「完成」等动态是非用不可的。继续时态是指加-ing,浅而明,不需要说了。但完成时态(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处理完成时态(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个简化,那就是完成时态有时度(time dimension),而这是中文动词没有的。英文的简单时态是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没有一段时期的时度;继续时态也是一剎那——过去或现在继续的一剎那,也没有时度。I forget是现在忘记,I forgot是以前忘记,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记,I have forgotten是从以前到现在之间的时度中忘记了——不知何时忘记而现在还忘记。「时度」是比较难解释的,而「完成时态」这称呼有点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读者要从one instant of time与overtime这分别去想——后者有时度,或者记凡有since这个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时度。教用英文动词的读物甚多,大都教得对。但当年我觉得动词很难学,书本帮不到多少忙。后来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两点:其一是决定是「过去」还是「现在」;其二是决定要不要表达时度——要不要给时间走一程。句子从简短造起中国的文字传统是没有标点的。那是近于没有句子了。我们今天读古文是后人把一个圈一个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断来读。这发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风格。用标点、分句、分段,中文没有英文那样讲究。很多中国人写英文,见到鬼佬那样「讲究」,就学人家转来转去,总是有点不象样。作本科生时我写的英文也是转来转去的,后来决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英文才开始象样。 重要的出发点是英文的长句是以短句串连起来的。英文学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学造短句,每句的字越少越好,动词用简单时态,几个字,毫无花巧地直写,清楚明白,就来一个句号。这样考英文试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这样学来的。今天,无论我的英文句子怎样长,其结构是以短句为基础,串连起来再加变化。有短句清楚直写的根底,串连起来也是清楚直写。没有花拳绣腿,有些人认为不到家,但我没有意图做文豪,不敢在钢线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逻辑井然,读来通顺,只此而已。以短句串连成长句很多书有教,教得好。标点重要,书本教得好。动词的位置书本也教得好。书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尽可能不放在中间。分段的方法书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与尾句不应该太长,以短句起笔或收笔读来有力量感。不是明显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我说过了,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文章要讲文气,而文气最容易是从背诵前贤的大作学得。作学生时我喜欢背诵圣经的《创世记》。兹录创世第一天的绝妙好文如下:读清楚了吗?文气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写,全用简单时态,and stay in one tense!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础了。
十八年前我写了一篇题为《学英文的方法》的文章,被某英文老师见到,指我所言不依常规,不应捞过界,我不便发表。后来一些学子听到有该文的存在,多次要求发表,但文稿失去了,没有再写。今天国内的学子再三要求,我想,不要管英文老师吧。为免被骂,题目加上一个「我」字。不是说无师自通,而是说我学英文的方法是自己发明的。说是自己发明,其实因为是中国人而发明。文字上,中文与英文是完全两回事。欧西的文字起于拉丁,是同宗,不能说是完全两回事。因此,炎黄子孙学英文的方法应该与欧西老外学英文的方法不同。当年我想出的学英文的方法,是集中于中文与英文的重要的不同之处入手。这里提出的是学写英文的方法,不是学讲英文的方法。自己的耳朵有问题,「讲」不足以教也。这里要谈的也不是考英文的方法。后者同学们要拜国内的新东方为师。我认识新东方的老板,欣赏他对学子的贡献。然而,写、讲、考是三回不同的事,各有各的学习佳法。这里要说的是中国人学写英文的方法,千万不要搞错。学写,中文与英文有三处重要不同:字汇(vocabulary)、动词(verb)、造句(sentence structure)。让我在这三项上说说吧。记住,我的建议是从中、英的不同之处入手。读书学字汇英文难学主要是因为字汇难学。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英文的字汇多。以一个知识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两倍,而翻译出来一个英文字大约译为两个中文字。中文是以单音字砌成的,以单字砌出变化,但很多英文字的单字是以字根砌成的。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类)不多。字汇多的表达能力比较强,比较容易达意,但学起来就远为困难了。一九六七年我认识了夏理?庄逊,那位以文笔流畅而发表文章最多的经济学者。我问他:「夏理,怎样学好写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响应:「学字汇,学字汇!」其它什么也不说。这是英语文章高手的经验之谈了。中国人学英文字汇的第二个困难,是除了名词外,英文字一般没有毫无差别的中文对译。例如,名词apple译作苹果是绝对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样译呢?这些都代表「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别很大。我们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么。字汇多,无论形容词还是动词,英文看似是同义的字有微妙的差别,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译中,译出来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谓。除了名词,英文字大都要靠意会的。试举一个英文字汇的微妙差别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个读生物的外甥(今天是大名家了),写博士论文,其中两个实验的结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试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来形容,都不称意。跑来问我这个舅父,我细读上文下理,建议用in the neighborhood,恰当。第三个学英文字汇的困难,一般来说,是懂得一个字的解法与懂得怎样用一个字,是两回事。这与中文截然不同。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英文是除了名词,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样用不算是懂。是的,你去考什么TOEFL、SAT、GRE等试,英文字汇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象样的英文也写不出来。我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很简单,但要先假设你有香港英文中五毕业的水平,或TOEFL试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方法如下:(一)准备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要平装,小的,轻的,但字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注释。如果是精装的,翻阅太重,要把硬封面剪掉。这是因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够快或不舒畅你就不愿意多翻。(二)找几本你有兴趣读的项目的书,要英文写得很好的。这选书十分重要,你要多问朋友或英文老师来协助你的选择。以每页大约五百字算(也要选字大的版本),要选两三本,加起来大约六百页。(三)坐下来读书,一页一页地读下去,每个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千万不要以为一个字你惯见,以为是懂就不查。凡是稍有疑问的都要查,一丝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个字在一句之内的解法。不要骗自己。(四)先查英语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英中字典是英语字典不能尽释所疑才用的。(五)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一个字查一次通常不会记得,再见该字时,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样的字出现一次查一次。一般来说,查三至五次可以记清楚而又学懂一个字。(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声读出来。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读,只朗读查过字典的。这是为什么有好的拼音注释字典重要。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是学字的解法时一起学怎样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内往往有不同的意会,所以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不要把字意固定下来,一个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现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该字再出现时你不用再查为止。我自己的经验,是这种彻底以明白文字内容为准则的查字的学字汇方法,开始时每页有二十多个字要查,要用上个多小时才读完一页,但进境非常快。大约读了一百页,每页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个,到了二百页,每页只要查三几个。大约四百页要查的字近于零,而六百页就毕业了。依照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赋与记忆力是中等的话,我的估计是四百个小时可以毕业。每天集中地读读查查两个小时,不要多。记住,名词不论,学英文字汇不是学中文的译法,而是学英文本身的意会。主要是学一个字怎样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这是中国人学英文的一个重点,算是一个关键了。再转谈中国人学英文动词与造句的方法,比较困难了。不是比较难学,而是比较不容易说得够详尽清楚。数之不尽的书籍教英文怎样用动词与怎样造句,是教老外怎样学的。很多很好的书籍可以参考,尤其是牛顿大学与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经典规范。我特别喜欢的是E. P. White的一本名为《Elements of Style》的小书,三十多年前再三读之,获益良多。我没有资格与这些专家的经典之作一比高下。虽然这些经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黄子孙也应该读。我要说的是限于因为中、英截然不同,炎黄子孙学英文动词与造句有特别的困难,因而集中在两个不同文化的动词与造句的不同重点下笔。集中于重要的不同点,主要是协助懂得或善于写中文的转写英文转得比较容易。两个简化学动词中文的动词,字的本身没有时间性。我们要以附加字——曾、将、了等——来表达过去或将来。英文动词,字的本身有时间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 tense——变化多了,使一些书本说英文的动词时态(tense)有九个或十二个。太复杂了。作为中国人,我学英文动词想出两个简化。其一是英文动词有过去,有现在,但没有将来。例如will与would、shall与should、may与might、can与could等,都是现在或过去,没有「将来」的。英语用动词是:现在说将来是现在,过去说将来是过去。用英文动词,首先要决定的是说现在(present)、过去(past),还是「无所谓,二者皆可」。现在就用现在式,过去就用过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择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选现在式是选了不变,选过去式也是选了不变,不可转来转去。这是说,二者皆可的,选其一之后,要stay in one tense。这是作文章引言或结论时的最佳处理,通常选简单现在式较简单过去式优胜。除了现在或过去,英文动词有三类时态:简单(simple)、继续(continuous)与完成(perfect)。愚见以为,中国人写英文不要花拳绣腿,卖弄技巧,动词以简单为妙。可用简单现在(simple present,如I go)或简单过去(simple past,如I went),用之可也。事实上,简单动态的文字最有力,虽然有时「继续」与「完成」等动态是非用不可的。继续时态是指加-ing,浅而明,不需要说了。但完成时态(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处理完成时态(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个简化,那就是完成时态有时度(time dimension),而这是中文动词没有的。英文的简单时态是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没有一段时期的时度;继续时态也是一剎那——过去或现在继续的一剎那,也没有时度。I forget是现在忘记,I forgot是以前忘记,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记,I have forgotten是从以前到现在之间的时度中忘记了——不知何时忘记而现在还忘记。「时度」是比较难解释的,而「完成时态」这称呼有点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读者要从one instant of time与overtime这分别去想——后者有时度,或者记凡有since这个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时度。教用英文动词的读物甚多,大都教得对。但当年我觉得动词很难学,书本帮不到多少忙。后来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两点:其一是决定是「过去」还是「现在」;其二是决定要不要表达时度——要不要给时间走一程。句子从简短造起中国的文字传统是没有标点的。那是近于没有句子了。我们今天读古文是后人把一个圈一个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断来读。这发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风格。用标点、分句、分段,中文没有英文那样讲究。很多中国人写英文,见到鬼佬那样「讲究」,就学人家转来转去,总是有点不象样。作本科生时我写的英文也是转来转去的,后来决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英文才开始象样。 重要的出发点是英文的长句是以短句串连起来的。英文学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学造短句,每句的字越少越好,动词用简单时态,几个字,毫无花巧地直写,清楚明白,就来一个句号。这样考英文试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这样学来的。今天,无论我的英文句子怎样长,其结构是以短句为基础,串连起来再加变化。有短句清楚直写的根底,串连起来也是清楚直写。没有花拳绣腿,有些人认为不到家,但我没有意图做文豪,不敢在钢线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逻辑井然,读来通顺,只此而已。以短句串连成长句很多书有教,教得好。标点重要,书本教得好。动词的位置书本也教得好。书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尽可能不放在中间。分段的方法书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与尾句不应该太长,以短句起笔或收笔读来有力量感。不是明显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我说过了,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文章要讲文气,而文气最容易是从背诵前贤的大作学得。作学生时我喜欢背诵圣经的《创世记》。兹录创世第一天的绝妙好文如下:读清楚了吗?文气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写,全用简单时态,and stay in one tense!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础了。
2007年3月29日星期四
》美国高校排名表之经济学[波斯纳/文 王升/译]
王升按——波斯纳的文章一直到现在才翻译好,由于时间安排的缘故,基本没有顾得上,不过将会出现两个版本,一个是本人翻译的,还有一个是麻伟静翻译。
选择一所专业的学院或研究生院并加入,这宛若一个重要万分又困难重重的棘手问题。为何如此?因为要虑及数量庞大又风格迥异的院校,有关于那些学校的学术权威,教育方案,教学设备,师资班底,再如,环境的适宜度,地区的便利性,以及费用补贴的是否合理等。这些差异对学生而言,则多数解释其为,光论入学人数的多少来衡量该校的价值。要确定某个学校是否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使人陶醉其中的地理位置,那易如反掌;而确定其怎样让<人才>资金加盟于学校,并成为学校的出资方<以之骄傲的学生>,这却海底捞针,两种教育产品,哪个重要。据此结论,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在经济学上称之为“免检产品”。论其狭义而言,即它们的价值通过正式检查或其它可靠手段不能被检测出来的,消费者欲其购买的物品或商品;但必须指出,其广义为,也就是消费者对制造商的忠实之信价比。
选择一所专业的学院或研究生院并加入,这宛若一个重要万分又困难重重的棘手问题。为何如此?因为要虑及数量庞大又风格迥异的院校,有关于那些学校的学术权威,教育方案,教学设备,师资班底,再如,环境的适宜度,地区的便利性,以及费用补贴的是否合理等。这些差异对学生而言,则多数解释其为,光论入学人数的多少来衡量该校的价值。要确定某个学校是否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使人陶醉其中的地理位置,那易如反掌;而确定其怎样让<人才>资金加盟于学校,并成为学校的出资方<以之骄傲的学生>,这却海底捞针,两种教育产品,哪个重要。据此结论,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在经济学上称之为“免检产品”。论其狭义而言,即它们的价值通过正式检查或其它可靠手段不能被检测出来的,消费者欲其购买的物品或商品;但必须指出,其广义为,也就是消费者对制造商的忠实之信价比。
因为大多数的学院和大学<为了简单起见,我将通称“学院”一词来代指每所高校>是非营利性组织,在市场交易中,他们被信任也就变成平常之事。然而,那些倾向及观点都是天真的。那些高等教育机构间的竞争是非常之激烈的,以至于<或许>他们在市场竞争中昧着良心,做事犹如商业推销员一般,由于法律认可/许可做一些少量的相关专业学科的诈骗广告<很难证实,那些学校的历史不能“加工”犹如你买的相机不能拍摄一样>和由于一般性的错误观点,那些智力优秀的学生就很容易被学院的教师和管理者们牵着鼻子走了。至于学校的名气已不可信,也难以保证学院作出他们那些所谓“价值升华”的夸张宣言/幌子,因为对于那些有学位的人而言,决定学院是很费周折的,宛如终生大事,他们要衡量有多少资本是来支付他们的校园生涯的。然而,这需要 市场调控。在特殊情况下,学院取决于大量的校友提供的捐献作为雄厚的奖励基金,这远优于学院不避开高调,多种因素使一部分学生在毕业之后已经觉醒和认识到这点。
在消费者报道上刊登一个例子<在卖方的意识中,只顾及诱人的欺诈交易成果,而不完全被法律所制止或为名誉而顾虑重重>,信赖商品和不可靠的卖家以及他们产生的需求,三者进行评估。在高等教育的案例中,自从1983年的《联邦新闻》和《世界报道》公开了全美高校排行表以来,高校的咨询顾问<包括那些注重专业和咨询的学校中的教授和顾问们>提供的传统的评估已经普遍被公开的排行表所代替。[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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